新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吳淑卿事務所
 
土地租賃
【應備文件】
一、租賃契約一式三份。 
二、土地權狀正本或謄本
 
【身分證明文件】
個人辦理
本人:身分證正、影本及印章
代理人:
(1)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影本及印章
(2)授權書
蓋有本人印鑑章之授權書及本人之印鑑證明(須為6個月內由戶政事務所核發)   
經駐外使館認證之授權書或
經公認證的授權書                
 ◎本所備有授權書範本
 
公司辦理
1. 負責人親自到場:
(1)身分證正、影本
(2)公司變更登記表正本(六個月內)或抄錄本(三個月內)(若為籌備中之公司,請帶
 公司名稱預查表)
 (3)公司大小章
2. 代理人:
(1)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影本及印章
(2)授權書(須蓋有與公司變更登記表相同之大小章)
 (3)公司變更登記表正本(六個月內)或抄錄本(三個月內)
 (4) )公司大小章
◎本所備有授權書範本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吳淑卿事務所
地址:新北市永和區中和路3455樓之3(台北金融天下大樓)
電話:(02)82317999  傳真:(02)89232727
E-Mailnotarypublic.wu@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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