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吳淑卿事務所
 
終止租賃
【應備文件】
一、原租賃契約公證書
二、終止租賃契約書一式三份◎本所備有終止租賃契約書範本
 
【身分證明文件】
個人辦理
本人:身分證正、影本及印章。
代理人:
(1)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影本及印章
(2)授權書
蓋有本人印鑑章之授權書及本人之印鑑證明(須為6個月內由戶政事務所核發)   
經駐外使館認證之授權書或
經公認證的授權書
◎本所備有授權書範本
 
公司辦理
1.負責人親自到場:
 (1)身分證正、影本
 (2)公司變更登記表正本(六個月內)或抄錄本(三個月內)(若為籌備中之公司,請帶
  公司名稱預查表)
 (3)公司大小章
2.代理人:
(1)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影本及印章
(2)授權書(須蓋有與公司變更登記表相同之大小章)
(3)公司變更登記表正本(六個月內)或抄錄本(三個月內)
 (4) )公司大小章
◎本所備有授權書範本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吳淑卿事務所
地址:新北市永和區中和路3455樓之3(台北金融天下大樓)
電話:(02)82317999  傳真:(02)89232727
E-Mailnotarypublic.wu@gmail.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ingnota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