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何謂信託

 

委託人將財產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的本旨,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

 

二 信託的方式

 

信託契約

 

遺囑信託(需符合民法遺囑作成方式之規定)

 

三 信託的關係人

 

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

 

受託人的限制: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及破產人,不得為受託人。委託人除與其他受益人共同享有信託利益外,不得單獨享有信託利益。

 

四 信託契約公證可用來照顧年幼子女或身心障礙者或是委託人自身生活所需,惟以應登記或註冊的財產權為信託,仍應辦理信託登記,否則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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